法条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以下简称《民法典》)第1192条第2款规定“提供劳务期间,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,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,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。
当提供劳务者在工作中受害,且责任涉及第三人侵权时,责任竞合的处理需结合过错原则和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提供劳务者有权选择赔偿路径。具体处理方式如下:
一、选择单一被告起诉:
01可直接起诉侵权第三人
向侵权方主张侵权赔偿责任,这是基于“谁侵权谁负责”的基本原则。
02要求接受劳务方(雇主)给予补偿
受害人不可同时获得双重赔偿,需遵循“填平原则”。若选择雇主补偿,雇主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。
03示例
快递员送货时被路人撞伤,既可起诉路人侵权,也可要求快递公司补偿
二、共同诉讼合并处理:
赔偿权利人可将接受劳务方和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,要求法院合并审理。此方式符合《民法典》规定的双重赔偿权利,既能明确各方责任比例,又可避免重复赔偿。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、责任大小及损害后果综合判定赔偿责任。
三、实务建议
01责任划分需考虑过错因素
如果提供劳务者自身存在疏忽或过失(如操作不当),其责任可能减轻;若接受劳务方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,则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02非个人劳务关系适用特殊规则
当接受劳务方为单位时(如用人单位),可能参照劳动关系处理,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,即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,再向第三人追偿。
03赔偿范围
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等,需根据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综合确定。
04证据收集
实际操作中需保留劳务关系证明、侵权事实证据(如监控、医疗记录)及过错证据,并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纠纷。为保障权益,可咨询专业律师评估具体案件细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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