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:长期以来,不少超龄务工人员在遭遇事故后,都因为“过了退休年龄、、无固定工作”而被保险公司或侵权方拒赔误工费。事实上,法律早已明确:年龄不是否定劳动能力的依据,只要有实际劳动和收入损失,法院就应支持误工费赔偿。法律认“劳”不认“老”!
01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79条规定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“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”,并未对受害人年龄作出任何限制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7条进一步明确,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,认定标准与年龄无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70条也规定,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。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给予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待遇,并非对劳动能力的认定和限制。
正如多地法院在裁判中强调的: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实际收入损失,认定核心是“误工事实”而非“年龄界限”。
02
如何证明误工损失?
对于超龄务工人员而言,想要顺利获得误工费赔偿,关键在于构建完整的证据链,证明“受伤前确实在劳动且有收入” 。
1. 有固定收入的情况
提交劳动合同、工资银行流水、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,证明有固定收入且因伤实际减少。
2. 打零工或无固定收入的情况
3. 务农、个体经营的情况
提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、村委会证明、邻里证言、种植经营记录等,证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或以经营为生,因伤导致收入减少。法院会结合种植规模、经营状况等合理认定误工损失。
结语:法律面前,劳动价值不分年龄。无论是田间劳作的老农,还是返聘的技术专家,只要付出了劳动并产生了实际收入,其合法权益就应受到平等保护。
对于超龄务工人员及其家属,建议在发生意外后,第一时间保留好所有与工作、收入相关的证据,勇敢主张误工费赔偿。
如果你或身边的超龄务工人员正面临类似困境,请记住——年龄不能成为拒绝赔偿误工费的“挡箭牌”,拿起法律武器,捍卫自己的劳动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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